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搭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学术交流、项目展示和成果推介平台,提升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教育部拟于今年10月中旬在浙江工业大学召开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请我校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推荐参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展示会主要内容
(一)大学生创新优秀论文。择优遴选依托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而公开发表或撰写的学生学术论文进行学术交流。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择优遴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的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展示交流。
(三)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择优遴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创业实践和创业训练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项目推荐的有关要求
具体见附件文件。
三、推荐限额
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每校推荐的大学生学术论文不超过1篇、参展项目不超过1个、创业推介项目不超过1项。全国年会提交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的相关要求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页http://gjcxcy.bjtu.edu.cn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于7月4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xcyjy@nuist.edu.cn,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报名情况,择优推荐项目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任团伟,联系电话:58731344。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的通知_124020190626104846.rar
教务处(藕舫学院)
2019年7月1日